第12章 继续(9 / 12)
世魔王有异曲同工之妙。
幼稚,但有用。
“你腿张开一点嘛。”充满历史气息的床上,卓松泉撅高屁股,宛如一朵待君采撷的喇叭花,手执药膏哼哼唧唧道。
“你闭嘴!”颖半夏羞愤欲死,低喝道。
一口凉气吸入肺腑:“你要做就快点。”
反正伸头一刀缩头一刀,左右逃不过,倒不如痛快点。
他躲避、反抗、挣扎、到最后索性自暴自弃,不过短短几天而已,即使是这样,卓松泉仍旧不满意,他就是那个街上撒泼打滚的小孩,他想要的东西太多,你根本满足不了他,又或者他最想要的,却恰好是你负担不起的。
卓松泉当然不止会撒泼打滚,他头脑聪明,懂进退,不知廉耻,孔武有力。
他目的明确,战力卓绝,极其难缠,是个死心眼的‘熊孩子’,哪怕你乃常山赵子龙转世,同样无济于事。
因为,卓松泉的风格实乃万里挑一的风:羊癫疯
院墙下,十二岁的“小环”正试图完成一项艰巨的任务。
名曰:杀鸡。
一从青郁的绿萝从头顶穿过,遮蔽了大半毒辣的日头,即便如此全身上下汗水依旧跟不要钱似的流,手底下的大公鸡生得肥硕魁梧,大红冠,全身是毛,像个西瓜大的猕猴桃,两扇大翅膀扑腾得那叫一个凶猛,假以时日说不定能返祖。
“小环”前十年都是养尊处优过来的,哪干过杀鸡这种粗活,他见过的鸡都是端上桌不动的、喷香的,哪知它竟是猛禽,当即有些手足无措,刀子“哐当”掉一旁,用两只手去捉它。
谁料技巧不到位,大公鸡一下便扑飞了出去。
溅起一地泥。
“咯咯咯!”
大公鸡满院子发疯,所到之处尘土离地,飞起的鸡爪子将绿萝扯得乱七八糟,原本僻静清幽的院落转眼变成热闹的菜市场。
逃荒回来一般面黄肌瘦的“小环”追得胸闷气短,视野里只剩下那顶艳丽无双的大红鸡冠,放肆的张牙舞爪。
“你是哪里的饭桶!”像是平地刮起一股冷风,“捉只鸡都需要如此大费周章!”
大公鸡叫不出声了,它被人掐住喉咙,拎到手里。
“小环”也不动了,低下头,扯动脸上的肌肉,“…少爷。”
少爷是个粉雕玉琢的小孩子,模样不过八九岁,他单手拎住一只肥鸡,握住的手掌圆润白皙,本该十分娇憨可爱,但他冰凉的灰色瞳孔如一柄利矢直射过来,是雷霆般的威严。
“小环”这个名字就是他给起的。
“废物!”
樱花瓣上覆着霜雪,所以这张唇吐出的话语能冻到你心里。
确实,他就是一个废物。
如果他不是废物,他为何连自己的家人都保护不了?
最后,是他不满十岁的少爷亲自动手把大公鸡给解决了。
少爷一菜刀砍飞鸡头时,他别开了脸。
其实,他晕血。
他见过太多本不该流的血了,从他母亲的身上、从他的父亲身上、从他的哥哥、从府上的门槛一直蜿蜒到厅院的血…像一片红海,万物死寂。
人的身体里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血啊,不停的流,像是永远不会干涸,又为什么有人会喜欢它们流淌不止的样子?
汝南颖氏。
每到见到少爷时,小环脑海里总会冒出这四个字。
“销儿,去找汝南颖家。”唯一幸存的姐姐双目含泪,将一块玉佩塞入他手中,“颖家家主是爹的故交,你去投奔他,求他帮忙,学好了武功,回来救我。”
那天晚上,他姐姐缠住押送他们的士兵,他趁机从没锁牢的囚车上跳了下来。
他逃走了。
广袤无垠的星空下,他不停奔跑,如同刚刚拥有生命的稻草人,要趁着黑衣的屏障,躲到主人找不到的角落里去。
找到的稻草人会被主人拿走生命。
路上荒草丛生,嶙峋的碎石是不怀好意的幽灵。一路上他跌倒、爬起,他又跌倒又爬起,再跌倒再爬起,任凭冷风灌入他的胸腔,声带嘶哑,一次都不敢回头。
就像他克制想像一向端庄文秀的姐姐的遭遇,她付出了怎样的代价才给予了他生路。
他害怕一回头就会看见那张秀丽的脸颊流泪的模样,那么自己绝对会忍不住冲上去跟那群畜牲拼命,去撕咬他们的皮肉。
用他手、他的脚、他的牙齿、他的骨头!不计代价!
可他的命一文不值,所以他必须得活着,他要到汝南去,去找武林颖家。
…颖家的家主换人了。
晴朗的天空好端端地下起了雨。
他像只过街老鼠,不断被驱逐。
父亲说过,男儿膝下有黄金。
他的膝盖跪得惨不忍睹。
谁也救不了他。
以前有父母兄弟,现在只有他自己。
“吃吧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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